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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3 08:42:11点击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防止个人和家庭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重要措施,只有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才能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进行报销,才能有效化解个人和家庭得病、甚至得大病后面临的经济困难。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池子”,要靠所有城乡居民的共同“注水”才能做大做强,只有人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池子”才会不断扩容增量,保障水平才能整体提升。

  城乡居民可选择农业银行、农信社、光大银行、兰州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线下缴费,也可通过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缴费及上述银行手机APP、微信公众号、银联云闪付等多种渠道进行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如您对缴费渠道和程序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对参保政策不清楚,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两部分组成。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2024年度财政补助标准为640元。

  州内住院待遇标准:州内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州内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州内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

  省内住院待遇标准:省内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省内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省内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

  跨省住院待遇标准:省外医疗机构起付线元,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0%、二级80%、三级70%。

  2.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住院及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医保倾斜政策,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继续实施大病保险起付线个百分点倾斜政策。

  3.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生产生活中发生的无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或虽有第三方责任人但事实无第三方(第三方死亡、公安部门认定为失踪等)和因精神原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致的意外伤害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最高报销 2 万元。

  无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患者在申请大病保险报销时,商业保险公司应进行责任认定。经商业保险公司认定为不属于保障范围的意外伤害,不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对隐瞒事实产生的报销费用,商业保险公司查实后予以追回。

  对医疗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及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继续实施分类救助政策。(附表如下)

  城乡参保居民按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患者出院时只交个人自负费用。

  城乡居民普通门诊个人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80元。参保人员在二级及以下(县级、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就诊,普通门诊费用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0%。普通门诊不设日诊疗报销封顶额度。

  (1)参保人员经乡镇(社区)卫生院或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两病”相关诊断文书、化验单与检查报告单等资料,进行评审认定并备案,于次月起纳入门诊“两病”补助范围。

  (2)对不符合门诊慢特病条件未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经乡镇卫生院按诊疗规范确诊的,及时纳入“甘肃省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的两病”参保人员,即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1)高血压: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0%,一个年度内,支付限额为400元。

  (2)糖尿病: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0%,一个年度内,支付限额为800元。

  (3)合并高血压和糖尿病: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0%,一个年度内,支付限额为1200元。

  凡参加我州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且符合病种认定标准的,可按规定申报门诊慢特病;患有多种慢特病的,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种病种申报。门诊慢特病实行定额管理,按病种付费,年内累计不超过相应病种的最高支付限额。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异地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和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及安置、长期居住、异地工作证明材料进行备案。异地转诊人员还需提供参保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急诊急救人员:按规定办理省内或跨省异地备案手续后,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的,不降低报销比例,按照我州异地就医政策直接结算。

  2.异地转诊人员:按规定办理省内或跨省异地转诊、备案手续后,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的,个人先自付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5%,再按我州异地就医政策直接结算。

  3.自行外出就医人员:未办理省内或跨省异地转诊、备案手续的,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的,个人先自付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20%,再按我州异地就医政策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甘肃政务服务网、甘肃政务网APP(甘快办)、甘肃医保APP、甘肃医保个人网厅、甘肃医保微信公众号、临夏州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或政务服务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